《法律訊息分享》
前陣子北部某牛肉麵店老闆因前妻積欠地下錢莊老闆被地下錢莊騷擾威逼替前妻還債一事,
是否如同債權人所言夫妻共同承擔另一半所積欠的債務?
答案:不是!!只要不是保證債務,當然是要各自負擔。
民法早已修正,配偶欠錢,另一半不用再擔心被討債!民法早已修正
明定夫妻間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民法1030之1),
即使配偶欠債,銀行、討債公司等第三者無法再藉由請求權代位求償,要求夫或妻吐出財產還債。
若有債務問題,不用擔心,可以透過前置協商或法院更生程序清算程序解決債務問題,
不用躲債一躲數年!!
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機會,只要是法律或債務相關問題,不用擔心我們都可以幫助您。
若您正因為債務問題而徬徨不安無助,請相信本協會能解決您的債務問題,
以德立世、以誠為本是本協會給予您我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