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扣薪,積欠卡債,債務協商,整合負債,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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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案例】- 翁先生債務約87萬6520元,每月繳納各家最低應繳額約3萬4,整合協商後每月還款11,500元。
姓名:翁先生
負債總額:87萬6520元
協商銀行:中國信託
協商完成日期:111年09月06日
職業:飲料店老闆
收入:3萬8
協商後:92期5%每月還款金額11,500元

 
【案例簡介】
翁先生現年30歲,職業為飲料店老闆,平均月收入約3萬8,
在未做好資金槓桿管理評估,貿然向銀行借信用貸款開設飲料攤,
之後又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費及購買部分食料,因而積欠銀行債務,
5張信用卡+2筆信貸共積欠87萬6520
元,
每月最低應繳金額約3萬至3萬4不等,
每月收入不足以負擔生活費及銀行債務,
為解決債務問題以前置協商方式整合債務並固定利息,
分92期5%利率,每月給付新台幣11,500
元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