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扣薪,積欠卡債,債務協商,整合負債,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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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協商案例】- 林小姐債務約138萬6943元,每月繳納銀行最低應繳額約4萬3,整合協商後每月還款1萬4629元。
姓名:林小姐
負債總額:138萬6943元
協商銀行星展銀行
協商完成日期:113年12月
職業:會計人員
收入:4萬
協商後:144期7.5%每月還款金額14,629元
 
【案例簡介】
林小姐現年34歲,為會計人員,平均月收入約4萬,
因遇到戀愛詐騙投資,在詐騙集團每日噓寒問暖中,
向銀行大量借款匯給虛擬男友作為投資導致負債累累,
驚覺不對時向警方報警已拿不回被騙款項,
因而積欠銀行債務共138萬6943
元,每月最低應繳金額約4萬3,
收入根本無法負擔每月最低繳款金額,
為解決債務問題以前置協商方式整合債務並固定利息,
分144期7.5%利率,每月給付新臺幣1萬4629
元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