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期:2024-01-03 |
點閱數:592 |
【債務更生案例】 -范姜小姐負債總額116萬8179元,法院更生成立後每月還款3,700元,6年還款總額26萬6400,清償比例:22.88% |
姓 名:范姜小姐
負債總額:116萬8179元
更生後清償總額:26萬6400元
更生裁定日期:112年10月
職 業:助手
收 入:26,400元
更生方案:6年72期,每月還款金額3,700元。
清償比例:約22.88%
【案例簡介】
31歲的范姜小姐,職業為業務助理,月收入約2萬6,
因擔任前男友2筆融資車貸保證人,前男友失聯不繳款汽車被拍賣後又有不足額,
導致被融資車貸公司強制扣薪,因融資無法納入銀行前置協商整合債務,
為解決債務問題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
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
臺北地方法院就其收入扣除生活必要費用及扶養費後,
裁定其以第1-72期每個月為一期,每月還款3,700元,
6年總清償金額26萬6400,清償比例約22.88%,餘債務金額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