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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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更生案例】 -蔣先生負債總額3,010,361元,,法院更生成立後每月還款2500元,6年總還款金額18萬元,清償比例:5.98% |
姓名:蔣先生
負債總額:3,010,361元
更生後清償總額:180,000元
更生裁定日期:109年4月16日
職業:派遣人員
收入:24,000元
更生方案:6年72期,每月還款2,500元
清償比例:約5.98%
【案例簡介】
蔣先生現年56歲,職業為派遣人員,月收入約24,000元,16年前因找工作被詐騙,本金加利息利滾利情形下,債務金額共積欠301萬0361元,蔣先生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桃園地方法院就其生活必要費用支出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第1-72期每期(月)還款2,500元,6年總清償總金額18萬元,清償比例約5.98%,餘債務金額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