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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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更生案例】 -黃先生負債金額約370萬,法院裁定每月還款2248元,6年總還款金額16萬1856元,清償比例:4.52% |
姓名:黃先生
負債總額:3,698,081元
更生方案:6年72期,每月還款2,248元
更生後清償總額:161,856元
清償比例:約4.52%
更生裁定日期:108年01月02日
職業:售貨員
收入:25,000元
【案例簡介】
黃先生現年48歲,職業為售貨員,月收入約2萬5仟元,因不當理財加上與朋友投資生意失敗,本金加利息利滾利情形下,債務金額共積欠369萬8081元,黃先生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橋頭地方法院就其生活必要費用支出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第1-72期每期(月)還款2,248元,6年總清償總金額16萬1856元,清償比例約4.52%,餘債務金額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