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扣薪,積欠卡債,債務協商,整合負債,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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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更生案例】 -丁先生負債總額6,559,546元,今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於民國108年3月27日下午5時更生程序開始。
丁先生現年40歲,職業為服務員。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負債總額6,559,546元,今桃園地方法院裁定於民國108年3月27日下午5時更生程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