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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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更生案例】 -馬先生負債金額約293萬,法院更生成立後每月還款金額4000元,6年總還款總額28萬8000元,清償比例:9.84% |
姓名:馬先生
負債總額:2,926,621元
更生後清償總額:288,000元
更生裁定日期:108年04月02日
職業:技術員
收入:30,000元
更生方案:6年72期,每月還款4,000元
清償比例:約9.84%
【案例簡介】
馬先生現年55歲,職業為技術員,月收入約3萬元,因不當理財,本金加利息利滾利情形下,債務金額共積欠292萬6621元,馬先生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基隆地方法院就其生活必要費用支出及扶養費的支出後,裁定其以第1-72期每期(月)還款4,000元,6年總清償總金額28萬8000元,清償比例約9.84%,餘債務金額免除。